
则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(证券交易)牌照。 于公告日期,各方尚未就潜在收购事项签署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协议,各方正就潜在收购事项的条款进行磋商。集团认为,潜在收购事项将使其能够迅速进入受监管的金融服务领域,为后续升级第1类(证券交易)、第4类(就证券提供意见)及第9类(提供资产管理)牌照以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奠定基础,同时也有利于集团构建融合“零售场景+真实世界资产(RWA)”的创新模式。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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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1:08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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